我重生了!
当刘蕊将总经办退回的方案重重摔在我桌上时,时凛恰巧从前排休息区位置经过。
他穿着笔挺的西装,黑色藏鎏金丝线的定制款。
头发一如既往三七分开,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上,依旧没有任何表情。
他一手插兜,一手紧攥着厚厚的设计稿。
只是在走过设计组办公区时,不经意地朝我这边瞥了一眼。
四目短暂相对,我的心跳不争气地漏了一拍。
公司人人都知道我是他身边最忠诚的舔狗。
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大学,从开学典礼上的惊鸿一瞥,我便开始了对他的漫长追逐。
然而,在这位天之骄子的眼中,我渺小得就像一颗尘埃。
对他的死缠烂打,自然也成了诸多人眼中的笑柄。
而刚刚发生的这一幕,分明是三年前,新上任的组长刘蕊故意栽赃陷害,试图让我背锅的场景!
也是在这一天,时凛当众护我,接受了我的追求。
身份上的悬殊,性格上的差异,任谁也想不到我俩能修成正果。
偏偏,一切如我所愿。
不想,却是噩梦来临前最后的甜蜜。
后来我才知道,时凛之所以娶我,是家里安排的那位联姻女子不符合他的审美。
恰巧我长相还算标致,智商也在他所期许的范围之内,还锲而不舍地追,哦,不!是舔了他六年。
简而言之,娶我,从商人的角度来看,他不算亏本。
然而,婚后的两年时光里,我们同房的时间屈指可数。
他几乎不碰我。
哪怕有不得不留下过夜的原因,他也有千万种理由和我分床而眠。
市中心一平十几万的婚房,喜字始终贴在显眼的各处。
却无比冰冷。
后来公司逐步壮大,他成为了北城首屈一指的企业家,行程愈加忙碌,婆婆便要求我辞职在家,专心学习各种身体调理和健康的知识。
为的,就是能更好地“服务”时凛,保障他在打拼事业的同时,能拥有一副好的身体。
只是,强扭的瓜始终不甜。
无论我将养生汤煲得再温润可口,健康餐做得再丰富多样。
他也不曾品尝一口。
一锅一碗,全都喂了狗。
前世最后一次见他,是在慈善企业家拍卖会上。
他豪掷重金,拍下了那条名为“天使之翼”的宝石珠链。
就在媒体蜂拥而至,以为他是要将其作为结婚纪念日礼物,送给我这位时太太的时候。
我看到他走下台,牵起了陆可儿的手,将珠链环上了她的颈。
我才终于知道,他一直都未放下这个白月光。
都说比绿茶更可怕的,是白月光。
从前我不信。
以为真爱可以抵万难。
可我错了。
陆可儿载誉而归,身价千万,他们多么般配……
于是,曲终人散,我独自走在北城灯红酒绿的街道,回想着当初舔他的点点滴滴。
直至人流中突然飞驰而出的车,将我狠狠撞飞。
思绪混乱,拼凑;时空流转,停滞。
我回到了和时凛在一起的那一天。
而这次,我决定不再爱他。
更不会和他步入婚姻的坟墓!
“叶语然,看看你做的什么玩意儿!甲方要求的一条都没做到,但凡我家狗识字,都做得比你好!”
思绪回归。
刘蕊尖酸刻薄的脸近在眼前。
她和我一般,从进入公司的那一天,做着成为时太太的美梦。
而我人尽皆知的疯狂爱慕,于她,便是最大的威胁!
上一世,面对她的栽赃,为了继续留在时氏、留在时凛身边,我只能任由她欺辱。
可今时不同往日,我已经决定放弃时凛,自然不怕得罪上司。
更不怕被开除。
“别以为你和时总是校友,就能高人一等!叶语然,我告诉你,分内的工作没做好,作为组长我依旧可以开了你!”
许是见我一直没吭声,刘蕊提高声调,再次威胁道。
“刘组长,我记得……这个项目一直是你单独负责的吧?”
我双手环胸,淡定地靠坐在位置上。就想看看,为了得到时凛的眷顾,除了针对我,她还能做到多么荒唐的程度!
瑞奇文学